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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(简称甬商所)是由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,并经证监会(国务院部际联席会议)备案的综合性现货商品交易所。甬商所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能源、金属、化工、矿产品、农产品等大宗商品的竞价、招标等交易服务,通过整合社会物流、金融、质检等各种服务资源,提供集交易、结算、物流、信息、融资服务为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服务,开创信息化时代大宗商品流通的新模式。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按公司制组建,三家国有股东单位分别为: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(60%)、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(30%)、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(10%),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。 宁波市人民政府专门设立了由市政府领导为主任,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任委员的监督管理委员会,履行政府监管职能,对交易所的交易规则、上市交易品种、客户备付金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,确保交易所稳健规范运行。 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将严格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开展业务,力争成为国内最具公信力和权威性的商品现货交易所。 [详细介绍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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